2008-4-15 09:56
JICKYLE
【 本 報 訊 】 修 讀 會 計 高 級 文 憑 的 廿 一 歲 青 年 , 聲 稱 因 父 母 離 婚 而 影 響 社 交 能 力, 並 在 缺 乏 安 全 感 下 , 將 感 情 投 放 在 年 紀 相 差 十 三 載 的 同 父 異 母 妹 妹 身 上 , 並 欲 「獨 佔 」 當 時 年 僅 六 歲 的 妹 妹 及 發 生 「 畸 戀 」 , 兩 年 內 多 次 非 禮 她 及 要 求 她 口 交 。
被 告 早 前 於 區 院 承 認 六 項 非 禮 罪 , 法 官 昨 判 刑 指 他 行 為 違 反 對 父 母 及 繼 妹 的 誠 信 , 考 慮 他 缺 乏 性 育 兼 受 網 上 色 情 資 訊 影 響 而 犯 案 , 繼 妹 心 理 亦 無 受 嚴 重 影 響 , 故 判 他 接 受 感 化 十 八 個 月 。
兩 年 內 多 次 淫 辱
法 官 判 刑 指 , 被 告 行 為 嚴 重 破 壞 父 母 及 女 事 主 對 他的 信 任 , 而 案 發 時 他 是 一 名 不 成 熟 、 有 錯 誤 性 觀 念 及 人 倫 知 識 的 青 年 , 故 需 要 接 受心 理 輔 導 及 治 療 。 考 慮 被 告 深 感 後 悔 且 已 遭 還 柙 四 個 月 , 而 事 主 及 家 人 亦 已 原 諒 他, 故 判 他 受 感 化 。 法 官 寄 語 被 告 , 要 積 極 培 養 良 好 品 格 , 又 指 其 本 質 不 壞 做 好 人 並不 難 , 希 望 他 能 以 時 間 、 行 動 及 決 心 證 明 不 會 重 犯 。
控 方 案 情 指 , 現 年 廿 一 歲 被 告 於 ○ 五 年 八 月 至 ○ 七 年 十 二 月 的 兩 年 內 , 未 有 理 會 家中 父 母 及 祖 母 在 場 , 邀 請 當 時 六 歲 的 繼 妹 ( 現 年 約 八 歲 ) 入 房 同 看 卡 通 片 , 但 鎖 上房 門 後 便 對 她 多 次 上 下 其 手 , 期 間 曾 要 求 事 主 替 他 口 交 , 及 脫 去 自 己 衣 服 以 下 體 觸碰 事 主 私 處 等 。
案 件 編 號 : DCCC 110/2008